2025年,博美镇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及省、汕尾市文件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省委“1310”具体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乡镇基层治理、民生服务、乡村振兴深度融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以法铸魂,法治思维素养实现新提升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法治学习融入干部教育管理全过程,推动法治理念入脑入心。一是提高政府内部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着力用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坚定不移推进依法行政。2025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我镇参考率、通过率均保持100%,干部法治素养显著增强。二是创新线上学习模式,依托“学习强国”“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等平台,组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学法培训,鼓励干部自主学习、交流研讨,形成“线上+线下”双向发力的学法格局,切实把法治思想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能力。
(二)以法润民,法治宣传质效迈上新台阶
深入推进“八五”普法收官工作,打破传统宣传模式,构建“多元融合、精准滴灌”的普法新格局。一是聚焦重点节点开展主题宣传,围绕“3·8”妇女维权、“3·15”消费维权、“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关键时段,开展主题普法活动。二是打造特色普法阵地,整合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文化广场等资源,设置法治宣传栏、让群众在日常休闲中接受法治熏陶。三是激活新媒体宣传效能,制作普法短视频,内容涵盖反诈禁毒、消防安全等热点问题,实现“普法有温度、传播有广度”,辖区群众依法办事、遇事找法的意识明显增强。
(三)以法固责,法治建设根基得到新夯实
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绝对领导,健全责任体系,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一是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定期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议,精准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法治建设方向不偏、力度不减。二是优化工作推进机制,调整完善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和行政综合执法法制审核小组,明确成员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清单,定期开展工作督查,杜绝推诿扯皮现象,持续提升工作效率,对行政执法案件、规范性文件等进行严格法制审核,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合规。三是强化经费保障,将法治政府建设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专项用于普法宣传、阵地建设、业务培训等工作,为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提供坚实支撑。
(四)以法促治,基层治理效能取得新突破
对照 2024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精准施策补短板。坚持法治赋能基层治理,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筑牢平安稳定防线。一是高效化解信访矛盾,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畅通来信来访等渠道,建立“受理-交办-督办-反馈”闭环机制。2025年,全镇受理网上信访举报32宗、群众线下来访72宗,其中重复信访件8宗,均已处置完毕,处置结果均取得信访人的满意好评。敏感时间节点实现进京赴省零上访,未发生越级访、集体访事件,信访秩序持续向好。二是精准管控重点人员,健全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等机制。全年在册社区矫正对象43人,到期解除矫正21人,新入矫正17人,实现人档齐全、动态管控;在册安置帮教对象290人,定期对安置帮教对象本人及其家属进行电话或入户随访;在精神障碍患者方面,截至2025年底,全镇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283名,其中三级及以上患者1名,对在册精神障碍患者定期进行走访随访,对于病情不稳定且出现肇事肇祸情形的患者,各村(社区)网格联防队员协助派出所民警进行制止管控,将造成的危害程度降到最低;9名戒毒康复人员持续实行“一人一档”管理,帮扶成效显著。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聚焦环境整治、房屋违建、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开展“综合查一次”执法行动,实现“一次检查、全面覆盖”。2025年,一体化执法平台录入案件95件,其中行政检查案件85宗、行政处罚案件10宗,处罚金额1000元,执法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同时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锚定方向,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抓总,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一是带头依法履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常态化主持召开重大决策会议,对涉及项目建设、民生保障等重点事项均严格开展合法性审查,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确保决策科学合法、程序规范。二是强化层级传导,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定期约谈村(社区)书记,明确要求依法开展基层治理,严禁违规干预、插手司法活动,常态化开展履职督导,及时整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三是规范文件管理,明确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为规范性文件管理科室,建立“起草-审核-备案-清理”全流程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核与清理工作,及时剔除过期失效文件,确保行政行为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二)聚焦民生,深化依法治理实践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依法办事与化解民生难题相结合。一是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全镇12个村(社区)均配备法律顾问,定期开展法律服务进村(社区)活动,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有效化解邻里、劳资等矛盾纠纷。二是抓实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坚持做到镇政府全体干部职工工作有标尺、有依据,社会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三是坚守安全底线,针对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领域,牵头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公开透明,强化权力监督制约
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和政务公开要求,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一是规范报告流程,按时向市委依法治市办报送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通过陆丰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实现报告制度常态化、规范化。二是深化政务公开,拓展公开范围和深度,聚焦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建设、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通过政务网主动公开信息,确保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普法宣传精准度仍需提升
尽管创新了普法方式,但针对性不足问题仍较突出。对老年人、青少年、企业经营者等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调研不够深入,普法内容同质化严重,“定制化”普法供给不足。部分村级普法阵地利用率不高,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未能充分发挥宣传实效,与基层治理精细化需求仍有差距。
(二)法治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加强
我镇法治工作队伍仍存在“专业弱、力量薄”的问题,缺少法学专业背景的专职工作人员,难以满足行政执法、矛盾调解、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的专业化需求。同时,基层执法人员流动性较大,业务培训针对性不强,部分人员对新法律法规、执法流程掌握不熟练,柔性执法、智慧执法能力不足,影响执法质效。
(三)法律顾问服务效能需进一步释放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虽全面覆盖,但部分法律顾问履职主动性不足,服务形式以线下咨询为主,参与重大决策、矛盾调解、普法宣传等深度不够。加之村(社区)群众法律意识参差不齐,主动寻求法律服务的意愿不强,导致法律顾问资源未能充分发挥作用,法律服务精准对接不够到位。
(四)法治理念践行深度仍有欠缺
部分干部仍存在“重任务、轻法治”的思维,在推进工作中习惯于传统方式,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程序意识薄弱、依法办事不够严谨的问题。少数执法人员服务意识不强,刚性执法多、柔性引导少,未能有效将法治理念与群众工作相结合,法治精神传导的“最后一公里”尚未完全打通。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聚焦精准普法,打造特色法治品牌
总结“八五”普法经验,谋划“八五”普法收官总结和“九五”普法筹备工作。开展针对性法治需求调研,为老年人、青少年、企业等群体定制普法内容,推出“精准普法套餐”。升级村级法治文化阵地,推动普法阵地“建、管、用”一体化。深化新媒体普法,培育本土普法IP,制作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作品,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普法格局。
(二)聚焦能力提升,建强专业法治队伍
加大法治人才培养引进力度,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补充法学专业工作人员,优化队伍结构。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联合开展行政执法、合法性审查、矛盾调解等专题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能力。深化“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工程,培育村级法治骨干,打造一支“懂法律、通民情、善治理”的基层法治队伍。严格法律顾问考核管理,建立“履职清单+考核评价”机制,对履职不力的法律顾问及时调整,提升法律服务实效。
(三)聚焦提质增效,深化法治治理实践
持续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推进智慧执法建设,依托一体化平台优化执法流程,提升执法精准度和效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整合平安法治办、派出所、村(社区)力量,建立“一站式”矛盾调解中心,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推动更多事项“就近办、网上办、掌上办”,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聚焦理念渗透,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引向深入,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培训核心内容,通过案例教学、现场观摩等方式,强化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推行干部法治履职考核,将法治表现与评优评先、提拔任用挂钩,倒逼干部依法履职。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行柔性执法、说理式执法,引导群众自觉守法,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风尚,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博美、平安博美奠定坚实基础。
陆丰市博美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