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法证遗失公示公告
下列行政执法人员所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因持证人不慎遗失,现宣布作废。
彭飞艇,遗失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执法证件号码:19100490208;发证日期:2024年4月28日;有效期至:2029年4月28日;执法区域: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博美镇;工作单位:陆丰市博美镇人民政府;颁发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
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非持证人持遗失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检查并向我单位举报。
利用行政执法证或行政执法监督证进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陆丰市博美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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