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陆丰市星尘公益协会等6家社会组织:
经查证,在社会组织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排查中,存在未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报送年度工作报告,且自成立以来未按期换届的违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吊销登记证书”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陆丰市民政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同时,《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和印章作废。
如你单位不服本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可以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陆丰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陆丰市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陆丰市人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送达名单
陆丰市民政局
2026年8月31日
联系地址:陆丰市龙湖湾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10楼1017
联系部门:陆丰市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660-8933628
《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送达名单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陆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长者助手
无障碍
手机版
智能机器人

2026-08-31 16:00
粤公网安备 441581020000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