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撤回《行政处罚决定书》(粤陆交罚〔2026〕00054号)的公告
2026-07-20 10:25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陆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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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于2026年6月1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粤陆交罚﹝2026﹞00054号),对深圳市爱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予以行政处罚。经后续复核核查,深圳市爱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并非涉案违法行为责任承担主体,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四十条、第七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对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粤陆交罚〔2026〕00054号)进行撤回。
特此公告。
附:关于撤回行政处罚的决定.pdf
陆丰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