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汕尾市工信局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5-03-21 09:26:22 本网 字体:

各有关企业:

       现将《汕尾市工信局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认真准备,本次申报不需提交纸质材料,只需线上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于6月20日前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于9月2日前申报。

       一、本次评价、认定和复核对象:

    (一)2025 年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

    (二)2025 年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2022 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到期复核;

    (四)2022 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到期复核。

       申报(复核)企业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相应模块的“去申报”或“去复核”进入办理,复核工作按照《广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评价、认定要求执行。

       二、本次评价、认定和复核注意事项

       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各开展一次。根据有关要求,企业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需在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 完成报备并赋码。

       附件:

      附件1:汕尾工信局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1).zip

      附件2: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陆丰市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20日

(联系人:曾曦娴;联系电话:8881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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