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尾市陆丰市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村公共设施〔第一批〕)》的公告
2025-12-16 15:57:00 本网 字体: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规范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等要求,为更好服务保障“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深入实施,我局编制了《汕尾市陆丰市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村公共设施〔第一批〕)》,现公告如下:

  红光村道路位于陆丰市东海街道,拟申请使用建设用地周转规模0.1718公顷,现调整为城镇村道路用地;乌坎海鲜美食街位于陆丰市东海街道,拟申请使用建设用地周转规模0.4812公顷,现调为商业用地。内湖村道路位于陆丰市内湖镇,拟申请使用建设用地周转规模0.9748公顷,现调整为城镇村道路用地;双坑村道路位于陆丰市陂洋镇,拟申请使用建设用地周转规模0.9525公顷,现调整为城镇村道路用地;溪南村公共广场位于陆丰市南塘镇,拟申请建设用地周转规模0.0722公顷,现调整为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东桥村委文化广场位于陆丰市南塘镇,拟申请建设用地周转规模0.0812公顷,现调整为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南湖陈新村老人活动中心位于陆丰市南塘镇,拟申请建设用地周转规模0.0431公顷,现调整为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欧华村幼儿园位于陆丰市甲西镇,拟申请建设用地周转规模0.0777公顷,现调整为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濠头上下村广场位于陆丰市甲西镇,拟申请建设用地周转规模0.3355公顷,现调整为广场用地。

  以上内容在陆丰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同时在落实地块所涉及的东海街道办事处、内湖镇人民政府、陂洋镇人民政府、南塘镇人民政府、甲西镇人民政府以及东海街道红光村、乌坎村,内湖镇内湖村,陂洋镇双坑村,南塘镇溪南村、东桥村、南湖村,甲西镇欧华村、濠头村进行张贴公告。

  附件:村公共设施(第一批)调整前后土地使用规划对比图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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