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政府公物仓管理办公室关于征集社会鉴定和拍卖机构的公告
2025-10-28 12:05:45 本网 字体:


为开展涉案财物罚没财物报废的通用资产和其他资产的鉴定拍卖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政府公物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汕尾市市级政府公物仓管理办法》和《陆丰市政府公物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陆丰市政府公物仓管理办公室决定公开征集社会鉴定拍卖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 征集数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总量控制的原则确定本次征集数量,鉴定、拍卖机构原则上各不超过4家。

  1. 申报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会计制度;专业人员有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有良好的业绩和依法纳税记录;有合理的收费标准;3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资质证书,未实行专门资质管理的,提供有关部门认可的证明材料;具有符合规定且具体从事相应鉴定拍卖工作的专业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构或个人,不纳入征集范围: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

3.因执业、经营中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受到行政机关、监管机构或者行业自律组织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之日起未逾三年;

4.因涉嫌违法行为正被相关部门调查;

5.可能影响履行相关职责的其他情形。

三、申报材料

1.执业证书、依法批准设立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从业资质证明、企业资质证明;

3.专职从业人员名单及其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国有资产资源处置业务和业绩材料;

5.能够证明符合入册条件的其他材料;

6.项目的增值服务;

7.服务方案;

8.承诺书(附件)

上述材料汇编成册,提供电子版供申报审核即可,纸质材料备查。

四、申报程序

(一)有关社会机构应于2025116日前向陆丰市政府公物仓管理办公室提交申报资料。申请人必须如实申报,有弄虚作假情形,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将一律追究相关机构及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二)陆丰市财政局将对有关社会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或实地调查,陆丰市政府公物仓管理办公室将在陆丰市财政局官方网站(http://www.lufengshi.gov.cn/czj/index.html)公示通过审核的机构名单,公示期为3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陆丰市政府公物仓管理办公室提出实名书面异议。

(三)公示期满后,陆丰市政府公物仓管理办公室对无异议名单在陆丰市财政局官网(http://www.lufengshi.gov.cn/czj/

index.html)正式公布。

通过以上程序入选的符合要求的有关社会机构将通过一定方式参与涉案财物和罚没财物的鉴定、拍卖工作。


附件:承诺书




陆丰市财政局    

2025102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韬;0660-8931223lfszfgwc@163.com



附件: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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