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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陆丰市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81096158207K/2024-00008 分类:
发布机构: 陆丰市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4-02-02
名称: 广东省陆丰市卫生健康系统(市医共体)开展2023年秋季“逐梦汕尾 共创未来”外出招才引智笔试加分资格审核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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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陆丰市卫生健康系统(市医共体)开展2023年秋季“逐梦汕尾 共创未来”外出招才引智笔试加分资格审核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02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和《广东省陆丰市卫生健康系统(市医共体)开展2023年秋季“逐梦汕尾 共创未来”外出招才引智工作公告》(2023年12月27日发布)相关规定,现就2023年秋季“逐梦汕尾 共创未来”广东省陆丰市卫生健康系统(市医共体)开展2023年秋季“逐梦汕尾 共创未来”外出招才引智笔试加分资格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持有广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于2021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8日颁发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报考人员。

   二、审核方式及时间

   笔试加分资格审核采用线上审核的方式,符合笔试加分资格的考生,请于2024年2月5日9:00至9日17:00(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将资格审核材料制作成压缩包发送至陆丰市卫生健康局人秘股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加分+姓名+报考岗位代码+报名时提供的手机号码,邮箱地址:lfswjjrmg@163.com)。

   三、线上审核需上传的材料

   1.广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颁发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2.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须与报名时一致)。

   3.《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系统打印)。

   以上资料采用PDF格式编辑后,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四、其他事项

   1.考生须认真仔细阅读本通知,准确理解把握加分条件、所需材料及其他事项,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申请笔试加分资格审核材料。

   2.逾期未上传申请笔试加分资格审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加分。因考生提供证件不齐全等原因影响加分资格审核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3.考生提交虚假证件、证明及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陆丰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