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关于印发〈汕尾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规定,由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陆丰核电生产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项目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条件,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该单位若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陆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股举报或投诉,逾期将视为无拖欠,陆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依法办理退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手续。
公示期限:2026年4月1日—2026年4月30日
联系电话:06608831560
联系单位:陆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股
单位地址:陆丰市东海街道行政新区长兴路1号
陆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