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劳人仲案字﹝2024﹞1号
陈金科:
本委受理申请人中广核陆丰核电有限公司与你的劳动争议一案(陆劳人仲案字〔2024〕1号),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不能直接送达,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副本、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文书材料。请你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本委地址:陆丰市东海街道长兴路一号陆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4办公室,联系电话:0660-8835085)领取,逾期未领即视为送达。本案将定于2024年1月15日上午10时在陆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本委将作出缺席审理、裁决。
特此公告。
陆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