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市交通运输局于2024年1月10日收到陆丰市顺客达旅游运输有限公司的要求甲子镇至陆丰东站、甲东镇至陆丰东站2条县内客运班线申请函件,经初审,该公司申请事项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申请材料符合法定要求和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予以公示。
具体线路信息如下:
1、甲东镇至陆丰东站四类客运班线(县内)线路一条,中型以上车辆5辆;(起点:奎湖村,途径:东林村、外山村、石清村、东方村、甲子粤运汽车客运站、122县道、西山村、石牌村、圳坑村、228国道、新湖村、西美村、李厝乡、圳头村、南湖村,讫点:陆丰东站)
2、甲子镇至陆丰东站四类客运班线(县内)线路一条,中型以上车辆5辆;(起点: 甲子粤运汽车客运站,途径:122县道、西山村、石牌村、圳坑村、228国道、新湖村、西美村、李厝乡、圳头村、南湖村,讫点:陆丰东站)
现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陆丰市交通运输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逾期将不予受理。
公示日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陆丰市东海街道龙山大道17号
陆丰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