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文件要求,陆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的陆丰市城区雨污分流及排水系统整治工程,目前已委托皓筠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
陆丰市城区雨污分流及排水系统整治工程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陆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 陆丰市东海镇行政新区
联 系 人: 郑晨鹰
电 话: 18615531723
三、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皓筠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南京南街1208号(711)
联 系 人:林灵
邮 箱:727500093@qq.com
邮 编:110000
四、项目建设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汕尾市陆丰市陆城城区;主要建设内容:1. 新建2座污水一体化提升泵站;2.新建1座雨水一体化排涝泵站;3. 新建DN150~d800重力流污水管道共50378m;4. 新建DN400~DN500污水压力管道共569m;5.新建d300mm~3500×2000m雨水管(涵)共10576m;6. 金碣路、桥西路现状暗涵清淤长度共2km;7. 拆除重建堵死的雨水口及连接管;项目建设期24个月;总投资80488.95万元。
五、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
六、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七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
公示发布单位:陆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示发布时间: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