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大安镇石寨村是中国历史文化名村,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陆丰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陆丰市大安镇石寨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现依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将规划方案向公众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1.公示日期期限: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2月5日(三十日)
2.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 信函:请邮寄陆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邮政编码:516500
(2) 联系电话:0660-8821679
3.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
4.公示内容:见陆丰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ufengshi.gov.cn/)及项目现场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或电话形式,并请留下真实姓名、电话、联系方式。
陆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6日
规划说明:
1.规划范围:研究范围为石寨村村域范围面积约308公顷,规划范围为石寨村石城(老寨)、和安里(新寨)以及周边区域,共29.2公顷。
2.规划目标:通过对石寨村历史文化名村的实地考察及深入研究建立村落保护框架,编制石寨村保护规划,科学、切实地保护、传承和利用石寨村历史文化名村的传统建筑风貌、人文环境和自然生态。对村落的传统建筑、传统民居分类保护,新建及改建建筑进行风貌控制,保留村庄的历史环境风貌及文化信息。
3.保护范围划定:划分为三个层次,包括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和环境协调区(详见保护范围划定图)。
4.建筑分类控制:规划将石寨村的建筑分为传统建筑和其他建筑两类,按相关规定进行保护、修缮。
5.建设控制:核心保护范围内,建设活动以保护、修缮、改善以及内部更新为主,除确需建造的基础设施、服务设施,新建建筑限高6米,新建、扩建和改建设施应与整体历史风貌相协调。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建筑限高14米,建筑物体量、色彩、使用性质、材料、工艺等要与整体历史风貌相协调。环境协调区内,应保持原有绿地、水体、田园等外部空间不受破坏,保持村庄居民点外围的田园风光,保留成片农田,保持并延续村落肌理和空间格局。
6.道路交通规划:保留现状主要村道和巷道,局部整理拓宽,利用现有广场,规范停车场地(详见道路交通规划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