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加大城镇治理力度 环境质量逐步提高
2016-11-11 10:56:56 陆丰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字体:
  陆丰市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为中心,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城镇环境治理力度,使城镇环境质量逐步提高。

  近年来,该市切实加强对城镇环境的综合整治,将城市发展的环境专项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对在辖区内的建设项目,该市全面实行“环保第一审批”,未经环保审批的项目,有关部门决不给予办理手续,对生产中排出的废水、废气、废渣、噪声等影响环境质量及其他影响生态环境的建设项目,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同时,加快和完善垃圾处理厂的建设,解决城市周边露天堆放、露天焚烧垃圾产生的二次污染,烟尘直接危害人体健康等问题,并做好陆城噪声达标区的管理工作,实行陆城市区机动车禁鸣区禁鸣和禁止手扶拖拉机、农用三轮车进入市区,全面淘汰机动载客三轮车,解决了陆城噪声和尾气污染问题。

  该市还坚持对各镇、场区和市直各部门的环境保护任期目标责任制实行验收考核,并列为年度常规考核,将考核结果存入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环保工作领导个人档案,作为评价领导干部政绩、评定年度考核等次、实行奖惩和调整使用的重要依据之一。(记者 李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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