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广东省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突出个人的公示
2024-03-15 10:15:12 陆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经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研究,我单位曾庆涛同志被确定为2023年度广东省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突出个人。为进一步扩大表彰奖励工作中的民主,认真贯彻群众公认和公正公开原则,加强对表彰奖励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根据表彰奖励工作的有关规定及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要求,现将曾庆涛同志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简要情况

  2023年,全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燃气安全整治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按照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有关要求,全力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为鼓励激励各级专班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充分调动大家干事创业的主动性、积极性,表扬突出、树立示范,更好推进2024年全省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决定表扬一批在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经研究认为曾庆涛同志政治思想坚定,精通业务,勤勉刻苦,作风优良,在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中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发挥着重要作用。拟确定曾庆涛同志为2023年度广东省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突出个人。

  二、拟受表彰奖项

  2023年度广东省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突出个人

  三、公示期限: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23日(7个工作日)

  四、通报表扬对象和条件

  突出个人应当是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勤勉务实、精通业务,在落实专项整治责任、创新燃气安全管理机制、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等方面发挥带头作用,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如有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通报表扬对象和条件的,可通过电话、信封、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

  (一)联系电话:0660-8832621

  (二)邮寄地址:陆丰市东海街道东海大道 陆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卫室(邮编:516500),收件人:陆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股,收件电话:0660-8832621。信封请注明“关于2023年度广东省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突出个人公示的意见”,并留下联系方式。

  (三)电子邮箱:lfzbbgs@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关于2023年度广东省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突出个人公示的意见”,并留下联系方式。



  陆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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