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01-18 17:07:29 陆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2023年,陆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工作精神,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不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力地促进了住建领域的法治化和规范化,保障了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就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紧密结合第二批主题教育和“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宣传宪法学习,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广东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建设

  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积极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一是学法活动常态化,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围绕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主题普法。二是组织举办专题学习班、组织研讨活动。组织全体干部积极参与关于法治建设专题培训,要求全员认真领悟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法治建设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认真领悟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以及做出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牢固树立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三是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法规培训及考试,安排以业务股室、党支部为单位定期组织学法说法活动,推广学法用法学习平台和考试平台,组织党员利用“学习强国”APP学习平台开展在线学习;借助“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等开展日常学法和年度普法考试。组织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利用普法平台进行法治宣传。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党组书记、局长 林万枢)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和党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把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切实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各项工作中去。带领局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宪法》《民法典》等,对执法人员加强培训和管理,确保全体成员深刻领会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和具体要求,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做到学法、守法和依法行政,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汕尾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分工方案》的情况,以及落实我市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的情况

  (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我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所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过程均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开公示体现到决策当中。保证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实现合法性审查常态化、精细化、时效化。

  (二)  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

  (三)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 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法规培训及考试。目前我局共有46人获得执法证、1人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目前我局配备有执法记录仪4部、数码相机2台,执法过程中主动表明身份,充分有效使用设备做到执法全过程记录,接受社会监督。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全力筑牢维稳防线。一是落实专人负责网上信访工作,对网上信访事项认真梳理分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并及时跟进,有效防止群访事件的发生。2023年共受理网上信访件55件,皆按正常程序进行受理和回复。二是切实做好我市房地产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维护社会持续稳定,以防范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从严从细做实做好矛盾纠纷防范化解管控工作。对我市房地产领域可能存在的社会矛盾风险点进行深入排查,严格督导责任单位整改存在的重点隐患,确保问题得到闭环处理。三是坚决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结合企业自查情况,我局立即成立专项检查组,会同市人社局开展房屋市政在建项目欠薪排查行动,同时对12345投诉平台和“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欠薪线索,我局也开展逐一排查。

  (五)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推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适时组织开展执法案例研讨和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切实提高执法办案质量,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五、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组织开展法律宣传三进活动。一是进社区,深入社区普法开展宪法、民法典、消防法、垃圾分类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强化街道、社区、小区党支部、物业公司一起面对面与群众交流。二是进机关,结合党员干部学习在线、旁听庭审、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平台等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宣传活动,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增强宪法法律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三是进企业,组织工作人员主动上门服务企业,突出宣传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和规范,优化营商环境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加强法治企业建设等。

  (二)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把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作为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认真研究、梳理、细化优化审批流程,切实提高审批效能,继续压减审批时间。开展“体外循环”“隐性审批”专项治理,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质效,推动项目落地,确保“清单之外无审批、流程之外无环节、指南之外无材料”。成立局营商环境专班,持续深化“店小二”服务。主动深入项目现场,为企业提供上门服务,“向前一步”直接答复企业的诉求,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增效。

  (三)深化镇街体制改革。严格按照省、市委深化镇街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安排,认真落实各项改革部署,全力做好职能范围内的镇街体制改革工作,围绕住建系统下放的行政执法职权事项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具体业务操作和典型案例,加强与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联系、交流,加强业务指导,通过住建领域专班工作群形成随时随地线上咨询“你问我答”咨询业务的良好局面,将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共享,通过问答指导帮带方式,促进各镇街执法队伍执法水平共同提高。用好城市管理“绣花针”, 做好基层治理“针线活”,让情况在一线掌握、问题在一线解决、矛盾在一线化解,措施在一线落实,成效在一线体现。

  (四)构建和谐执法环境。一是加大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力度。我局牢固树立“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法治意识,履职尽责,敢于担当,对各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依法严厉进行查处,坚决纠正监管执法中的“宽松软”问题,坚决消除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现象,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增强监管执法的威慑力和有效性。二是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注重执法公开,使处罚决定建立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注重程序合法,在处理事实的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执行,做到亮证执法、全过程记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准确执法。注重案卷管理规范,各类执法案卷档案按照统一格式制作,制作规范,一案一档,整理归档及时,案卷装订整齐。三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在城乡环境整治和汕汕铁路沿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等工作中,灵活运用“721”工作法,将服务、管理、执法有机结合,说服教育当事人理由充分,让人信服,赢得当事人理解和支持,顺利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深入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一是积极开展招标公告、文件检查及招投标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对实施监督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等有关材料进行检查。我局在检查招投资料中,禁止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与招标项目不相匹配的资质、业绩、奖项、商务等条件,影响投标主体公平竞争,进一步遏制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我市房建市政工程承发包市场秩序和各方主体行为。二是推进招投标制度改革。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建立招标文件联合会审制度,实施评标定标评定分离制度。建立招标文件联合会审制度,加强对编制招标文件的监管。加强对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的审查,对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公正性、非歧视性、完整性、合理性,实用性、技术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推进评标方式改革,实行“评定分离”制度,定标委员会按照科学民主决策原则,择优确定中标单位。实现招标投标过程规范透明、评标定标结果合法公正,坚决遏制围标串标、异常低价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三是开展违反统一市场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根据《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陆丰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陆发改函[2023]51号)的文件精神,随机抽取6个项目作为此次行动的检查对象,通过对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以及招标过程资料等开展事中事后检查,严查设置地方保护、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违反统一大市场的做法。经查6个项目暂未发现有违法违规问题。

  (六)严密组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是我局聚焦人员密集餐饮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燃气工程及第三方施工违章占压、居民用户安全用气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常态化安全专项整治。2023年我局共出动检查组64个次,派出检查人员288人次,检查燃气企业、燃气供应站点、用气餐饮行业等220家次,发现安全隐患388个,已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388个。二是组织协调各部门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集中攻坚工作,对我市燃气有关企业展开起底式排查。2023年陆丰市各有关部门共排查3357家,排查覆盖率100%,已查隐患数1964个,已整改隐患数1964个,整改完成率100.00%,切实做好燃气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确保我市燃气形势平稳。

  (七)打牢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为确保本市建筑领域施工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治理攻坚行动的统一要求,我局按职责定期对全市在建工程进行宣传及检查。建立健全各级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加大建设工程管理力度,提高动态监管水平。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我局共出动检查组4组次,累计检查工程项目239项次,检查人员999人次,发现隐患581处,已整改落实581处,截至目前,全市建设领域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等悉心指导下,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行政执法水平逐步提高,但距离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距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法治宣传力度和规范性执法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行政执法体系不够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下放镇街实施后,执法监管部门仍存在职责不清、关系不顺等问题;二是法治宣传工作不够广泛,法治宣传形式比较传统,创新举措少,宣传力度不够,群众知晓度不够高。

  接下来,我局将继续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住建领域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创新宣传手段,提升宣传实效。拓宽宣传方式,充分利用“6•26”国际禁毒日、“12•4”宪法宣传日、全国安全生产月等重要节日,采取横幅、结合志愿服务、摆摊、发放宣传手册、数字广播、普法平台等多种形式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法治意识。

  (二)加强与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联系、交流,加强业务指导,针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工作重点和抓手,进一步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确保权限“放得下,接得住”。

  (三)优化“营商环境”格局,推动服务新速度。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营商环境改革的部署要求,明确政策方向,采取多项措施,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深入项目现场指导、监督,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难点”,推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坚决杜绝“体外循环”“隐形审批”等行为,为企业申办工程建设项目早生成、早落地提供更快捷、便利化服务,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四)继续深入推进行业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重点打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黑恶势力,治理房建市政工程承发包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行业乱象,进一步遏制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陆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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