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陆丰市住建局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稳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共办理行政许可业务198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44宗、行政强制0宗;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5宗,已处理34宗,1宗结转2026年度继续办理;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1宗(结果纠正),行政诉讼0宗。
(一)办理行政许可业务198宗。其中办理施工许可证总数为104宗,含因建设工程规模变更、人员变更等原因办理变更50宗;办理应建防空地下室人防工程许可及易地建设竣工验收核准等共17宗;消防审验17宗;核发预售许可及预售许可延期30宗;核准建筑垃圾准运1宗、排放20宗;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1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2宗;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告知承诺免审批6宗。以上业务均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未出现逾期情况,并按规定在汕尾信用等平台公开公示。
(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44宗,罚款金额272.77879万元。其中,对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作出行政处罚12宗,罚款金额196.94149万元;对燃气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7宗,罚款金额25.279万元;对施工方案违法违规作出行政处罚8宗,罚款金额24.2886万元;对人员履职违法违规作出行政处罚9宗,罚款金额13.072万元;对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作出行政处罚1宗,罚款金额1.5万元;对工程项目违法分包作出行政处罚1宗,罚款金额8.7547万元;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违法违规作出行政处罚6宗,罚款金额2.943万元。
(三)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5宗。已处理并回复34宗,其中予以公开15宗,部分公开2宗,不予公开4宗(均为“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无法提供12宗(均为“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不予处理1宗(重复申请);1宗结转2026年度继续办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业务能力有待提升。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理解不够深入,对申请内容的研判、信息检索与提供的精准度、答复文书的规范性等方面存在不足,影响办理质效。
2主动公开深度有待拓展。在政策解读的通俗性、多样性以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及时性方面,与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相比仍有提升空间。
3.信息公开指南有待完善。此前发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内容完整性、获取渠道指引清晰度、依申请公开流程说明等方面存在不足,未能完全发挥引导公众高效获取信息的作用。
(二)改进情况
1.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市政府办组织开展的2025年度政务公开培训讲座,组织开展全局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年度报告格式新要求及典型案例,提升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实操能力。
2.更新完善公开指南。针对指南存在的问题,对《陆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了全面修订和更新,并重新发布。新版指南进一步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登记、分办、审核、答复、归档各环节操作指引,提供了更清晰的办公信息和获取渠道指引,以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局未制定印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