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110千伏甲东输变电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评审前公示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委托汕尾智博海洋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汕尾110千伏甲东输变电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汕尾110千伏甲东输变电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予以公示。
一、在公示期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单位名义提出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2日-2022年12月1日。
三、受理单位:陆丰市自然资源局海域海岛管理股。
联 系 人:林先生;联系电话:18666044290。
地 址:广东省陆丰市陆城行政新区永平路北。
邮政编码:516500。
附件:《汕尾110千伏甲东输变电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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