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管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委托深圳市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评单位”)开展“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汕尾-陆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规定,对项目基本情况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汕尾-陆河项目
建设地点:线路起于陆丰首站(由广东省管网海丰-惠来连络线大安阀室改扩建),由南向北途经汕尾市陆丰市和陆河县,止于陆河中燃临时气化站旁的陆河末站。
建设内容及规模:线路长16.3公里,管径DN300,陆丰首站设计压力 9.2MPa,线路管道及陆河末站设计压力 6.3MPa,设计输量为4000万方/年。共设置2座站场(陆丰首站和陆河末站),无阀室设置。
建设工期:项目建设周期约12个月。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管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66816073 传真:020-66816073 E-mail:lizf@gdngg.com.cn
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东844号保利鱼珠港S4栋18楼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深圳市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0-84158003 E-mail:jophylau@qq.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7058号市政大厦51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以通过网页下方附件中下载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gdngg.com.cn/;http://www.hanyuhuanjing.com)。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公示网址附件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管网有限公司提交该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可在公示网址附件中下载(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qs17wJuxFbZl3eZKVkC1gA;提取码:uri5)。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管网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