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陆丰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81725985978N/2024-00090 分类:
发布机构: 陆丰市信访局 成文日期: 2024-09-30
名称: 信访问题的办理答复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0-08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信访问题的办理答复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日期:2024-10-08  浏览次数:-

  对《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六项规定的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