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1581007250328T/2023-00013
陆丰市水务局
2023-03-29
关于陆丰市2022年度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管理范围划定的征求意见
2023-03-29

关于陆丰市2022年度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管理范围划定的征求意见

发布日期:2023-03-29  浏览次数:-

  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明确河湖管理边界,是加强河湖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作出的规定,更是中央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明确的任务要求。根据《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粤河长组〔2019〕1号)》、《广东省河长办关于开展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粤河长办函〔2021〕62号)》等文件的要求,我局完成了陆丰市2022年度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管理范围划定,现通过“陆丰市人民政府网”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日期

  2023年3月29日至4月27日(30天)

  二、意见建议反馈途径

  (一)信函:陆丰市水务局,通信地址:陆丰市东海街道人民路27号,邮编:516500

  (二)邮箱:lfhzb123@126.com

  (三)电话:0660-8822189

  为便于沟通,反馈信息,确保我局能够完整了解所提意见建议,请提供意见的市民在信函封面等著名“陆丰市2022年度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字样,并留下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望积极参与,并感谢支持!


附件:

1.图集-陆丰市2022年度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管理范围划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