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
局各内设机构、星都司法所:
林群墅同志任陆丰市司法局行政复议股股长;
洪小晴同志任陆丰市司法局行政应诉与政府法律顾问股股长。
特此通知
主办单位:陆丰市司法局 联系方式:0660-8821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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