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市司法局投诉。依据司法部《公证投诉处理办法(试行)》第九条:受理机关对群众投诉的问题,应及时调查处理。自接到或收到投诉的次日起60日内对投诉事项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以信函方式答复投诉人。如因投诉事项复杂,在规定日期内不能处理完毕的,应向投诉人说明情况,延长答复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市司法局相关部门将会对投诉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处理,并按规定反馈处理结果。
索引号: | 11441581007250221F/2024-00094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陆丰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4-06-17 |
名称: | 如何区别有受理权的法律援助受理机构?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06-17 | |
主题词: |
可以向市司法局投诉。依据司法部《公证投诉处理办法(试行)》第九条:受理机关对群众投诉的问题,应及时调查处理。自接到或收到投诉的次日起60日内对投诉事项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以信函方式答复投诉人。如因投诉事项复杂,在规定日期内不能处理完毕的,应向投诉人说明情况,延长答复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市司法局相关部门将会对投诉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处理,并按规定反馈处理结果。
主办单位:陆丰市司法局 联系方式:0660-8821293
粤公网安备 44158102000013号
粤ICP备15034643号 网站标识码:4415810001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