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汕尾市就业创业补贴申领细则>(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汕人社发〔2021〕114号)文件规定,2025年4月我局已受理、审核了第二批就业创业专项资金补贴共计397593.43元,其中:1.小微企业社保补贴2993.43元;2.就业失业监测补贴37600元;3.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357000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4月30日至5月9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660-8826111
附件:1.2025年4月小微企业社保补贴公示名单(第二批).xlsx
3.2025年4月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公示名单(第二批).xls
陆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