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汕尾市就业创业补贴申领细则>(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汕人社发〔2021〕114号)文件规定,2025年4月我局已受理、审核了一批就业创业专项资金补贴共计110991.91元,其中:1.就业见习补贴68040元;2.一次性创业资助40000元;3.小微企业社保补贴2951.91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4日至4月18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660-8826111
陆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