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汕财社〔2020〕2号)和《关于印发<汕尾市就业创业补贴申领细则>(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汕人社发〔2021〕114号)等文件规定,为更好地宣传中央和省、市制定出台的系列就业创业政策,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租用陆城区域20个公交站点候车亭发布就业创业专项资金扶持政策(2024年3月至9月,共6个自然月),拟同意拨付发布广东省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宣传项目经费共216000元,并在就业专项资金列支经费。现将该经费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660-8826111。
陆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