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场、星都管理办公室)人民政府(办事处)、各甘薯种植主体:
根据《广东甘薯产量提升实施方案(2023-2026年)》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的工作部署,我市被列为广东省甘薯产量提升行动重点县市,省财政给予适当资金支持,要求我市建设5个甘薯产量提升行动重点片区。为推动提升行动落实落地,集成推广一批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促进甘薯生产稳产高产、节本增效,推进我市甘薯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此,特向社会公开征集遴选项目实施主体,请有意向参与该项目建设的甘薯繁育、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创建的种植主体积极踊跃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建设项目及内容
(一)脱毒健康种苗繁育体系建设项目:建设(含改扩建)甘薯脱毒健康种苗繁育网室大棚和大田繁育基地。
建设内容:
1、建设(含改扩建)甘薯脱毒健康种苗繁育网室大棚40亩和大田繁育基地400亩。为便于管理,确保种苗质量,甘薯脱毒健康种苗繁育网室大棚及大田繁育基地建设项目由一家实施主体承担实施,建设地点均须具备《汕尾甘薯健康种苗繁育技术规程》的条件要求。
(二)绿色高产高效示范片建设项目:全市建设绿色高产高效示范片5个,每个示范片面积1000亩,合计示范面积5000亩,示范片区甘薯产量比上年度增加5%,示范带动面积20000亩。
建设内容:引进优质甘薯品种,推广脱毒健康种苗,集成推广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模式,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带动甘薯大面积单产提升。示范片建设内容主要围绕几个“一”:
1、建设一个连片示范片。种植示范面积不少于 1000亩。示范片内推行“五统一”,即统一种植品种、统一肥水管理、统一病虫防控、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机械作业。
2、设置一个脱毒苗新品种展示区。展示新品种3个以上,每个新优品种展示种植面积不少于0.5亩。成为特色产业优质品种展示基地。
3、集成推广一套技术模式。示范片集成推广一项技术:甘薯智能节水节肥技术、有机肥替代化肥、甘薯机械化种植、甘薯病虫害绿色防控、稻薯轮作等技术模式,提倡绿色种植,提质增效。
4、树立一块标识牌。每个示范片树立一块统一规格、统一样 式的项目标识牌,标识牌内容包括示范片范围、集成推广技术模式要点、项目责任人、建设单位等。
5、明确一个牵头承担主体。示范片牵头主体要起到带动新型经营主体、引导适度规模经营的作用,主动与示范片范围内其他新型经营主体(种植户)建立生产、开展社会化服务或产销加工等合作关系,合力推动示范片创建。牵头主体示范面积300亩以上。
6、组织一次示范观摩。在关键农时,组织乡镇农技人员、甘薯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一次以上现场示范观摩。
7、打造一个典型案例。各示范片项目承担主体要认真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典型,可以是新技术新模式的应用, 也可以是以党建促创建、以创建促脱贫的案例,在网络、电视等媒体上进行一次以上专题报道。
8、形成一套档案资料。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文件、影像资料、测产数据等归档立卷,以备查阅。
二、项目建设补助标准及资金用途
(一)建设网室大棚每亩财政补助3.0万元(按基建费用6万元/亩,财政资金补贴50%测算),40亩共计120万元。
(二)建设大田繁育基地每亩财政补助0.4万元,400亩合计160万元。主要用于基地基础建设和改善耕地质量。
(三)绿色高产高效示范片建设每亩财政补助400元,5000亩共计200万元。每个示范片1000亩,建设补助40万元。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品种、脱毒健康种苗、技术示范推广密切相关的物化投入补助、社会化服务补助、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补助以及宣传培训等。
三、申报范围及要求
(一)脱毒健康种苗繁育体系建设申报主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以陆丰市辖区内具有甘薯脱毒种苗繁育资质的经营主体为申报主体,以自愿为原则,优先支持现有我市甘薯脱毒苗繁育生产企业扩大和提高甘薯脱毒苗繁育能力。
1、具有甘薯脱毒健康种苗组织培育繁育能力,能提供脱毒健康种苗繁育资质证明;
2、大棚建设(含扩建)和大田繁育基地建设地点符合健康种苗繁育条件,能提供大棚和大田繁育地点地土质检测适宜繁育证明和有效隔离条件证明,健康种苗繁育网室大棚农业设施备案审批证明;
3、具有完备的甘薯健康种苗繁育管理制度及技术规程,能提供繁育生产管理各项制度。
4、具备相应配套资金来源。
(二)绿色高产高效示范片建设具备如下条件:
全市建设绿色高产高效示范片5个,每个示范片1000亩,每个示范片独立建设,鼓励5个示范片连片成带,整体提升甘薯绿色高产高效生产示范效应,提高示范带动效果。示范片由一家生产规模较大的经营主体牵头申报,与示范片范围内其他经营主体(种植户)联合创建。
1、示范区连片种植甘薯1000亩以上,示范区内有1家甘薯种植面积300亩以上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或专业合作社示范为项目申报牵头主体。
2、牵头实施主体须具备2年以上甘薯种植经验,具有较强的带动能力,具备必要的机耕机收、病虫害防治等机械设备。
3、牵头实施主体须与示范片内牵头经营主体(种植户)签订联结创建协议。
四、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自主申报,经镇审核通过后将申报材料送市农业农村局,由市农业农村局适时组织遴选评审后进行公示、公开。
五、申报材料
甘薯产量提升行动重点县相关项目建设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附件)。
六、其他事项
请各申报主体于1月10日前按要求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送我局种植业管理与植保植检股,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2023年陆丰市甘薯产量提升行动重点县相关项目建设申报书
(联系人:李荣禄,联系电话:18988766396)
陆丰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