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南塘镇普乐老人活动中心等12家社会组织:
经查,你单位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连续4年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查,上述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的规定,我局拟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陆丰市民政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你单位有权提出陈述、申辩、要求举行听证。你单位应当在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陈述、申辩意见,提起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送达名单。
陆丰市民政局
2023年2月24日
联系地址:陆丰市民政局10楼-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8933628
附件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送达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