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坚持以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聚焦汕尾市委党建引领“三六九”工程、“百千万工程”“明珠系列”攻坚行动,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和推进绿美陆丰生态建设的决策部署,稳步推进林业各项工作开展,为陆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支撑保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森林资源管护
一是做好重大项目用林服务保障。2024年以来,累计上报汕尾市林业局和省林业局审批项目共计24个,已通过审批21个,争取用林指标1078.0035亩。县级审批临时使用林地项目3宗,面积43.7760亩。审批临时使用林地项目3宗,面积43.7760亩。严格执行凭证采伐制度,全年共审批林木采伐75宗,采伐蓄积23023.56立方米。
二是打击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全力推动全市2023年森林督查图斑查处整改工作,总案件153宗,已完成销号148宗,查处整改率96.73%。剩余5宗案件中,甲西镇2宗、西南镇2宗、甲东镇1宗。组建林业巡查小组,成立3个月以来,累计发现破坏森林资源思线索共计24条,通过“下发-提醒-督办”三函督促所在地及时整改处置,目前已完成8条线索处置工作。
三是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宣传力度,全年累计开展超过10场宣传活动,分发宣传资料超过5000份;严厉打击查处违法野外捕猎或出售、购买野生动物行为,全年巡查发现超过100张捕鸟网,均已落实所属镇村拆除,共立刑事案件4宗,行政处罚案件1宗;做好野生动物救助工作,全年共接到救助来电11起,包括猴面鹰1只、蟒蛇4条,夜莺4只,白鹭1只,猫头鹰1只,已组织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救助放生。
(二)做好造林绿化和生态修复工作
一是开展2024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作。根据上级部门下达2024年任务安排,林分优化共37920亩,新造林抚育31500亩(全部财政投入),森林抚育25800亩(财政投入16000亩,社会投入9800亩)。截至目前,已完成人工造林3000亩,低质低效林分改造21920亩,封山育林13000亩,新造林抚育31500亩,中央森林抚育25800亩。在“魅力滨河”示范片区,已完成人工造林859亩、低质低效林分改造1852亩、新造林抚育722亩、森林抚育850亩;在“浪漫海湾”示范片区,已完成低质低效林改造2282亩、新造林抚育12146亩。
二是开展2024年县镇村绿化工作。今年以来,镇村绿化共种植乔木约38万多株。同时,已完成陆丰市玉印岛城市公园绿美示范点建设工作,完成玉印岛、陆丰市体育场及其附近山体林分优化提升、烈士陵园等区域内环境综合整治、基础设施建设、森林步道建设等,种植凤凰木、秋枫、风铃木等乔木300株,黄金榕、龙船花、三角梅等灌木花卉草坪约2.1万平方米。已完成陆丰市金厢镇十二岗郊野公园绿美生态示范点建设工作,完成海滨低碳公园、海防文化公园等主题公园、音乐广场、沙滩足球场等建设,种植金丝楠木、黄花梨、凤凰木等2020棵,完成改造低质低效林1248亩、森林抚育582亩、新造林抚育669亩,同时以“生态+文旅”为着力点,充分挖掘红色资源,逐步推动古驿道、观光栈道等绿美节点建设,结合邻近村的景点、历史遗迹和森林步道等串珠成链,培育发展户外徒步等运动。
三是开展2024年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按照“一树一档”要求,更新完善古树名木管护档案,全市259株古树名木均已落实专人专档管理;已完成对碣石镇1株濒危古榕树的抢救复壮;未发现违法违规迁移、破坏古树名木行为。
四是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扎实开展2024年秋季松材线虫病专项普查及薇甘菊除治行动,切实加强我市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的防治工作,迅速对排查发现的黄叶松树进行处理,做到“即死即清、动态清零”,确保全市森林资源安全。截至目前,针对879处疑似松材线虫病变色立木核查处置工作,我市累计发动18347人次,油锯6916把,清除变色立木点位33858处,累计除治涉松林面积88746亩,森林小班620个;同时,完成薇苷菊防治约6800亩,下发红火蚁防治药剂1200斤,完成防治面积约5000亩。
(三)推进自然保护地和湿地体系建设
一是大力推进绿美保护地提升行动。对三溪水候鸟保护区、南泉坑森林公园、陆湖湿地公园开展勘界立标、科学考察和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明晰自然保护地边界四至范围,摸清自然保护地野生动植物和自然资源分布情况,编制自然保护地建设保护总体规划,扎实做好自然保护地建设前期工作。
二是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组建自然保护地领域巡查小组,协同镇村干部、网格联防员、护林员对自然保护地开展巡查管护1178人次 ,组织查处整改省下发的自然保护地图斑18个,查处整改率为100%。
(四)做好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工作
一是开展2024年省级以上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发放工作。及时发放2024年补偿资金1754.53万元,涉及群众约4.2万户,超额完成2024年林长制考核任务要求,效地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进一步提高了林农造林护林的积极性,助推林农稳定增收。
二是完善公益林差异化补偿机制。二是完善公益林差异化补偿机制。探索建立新一轮公益林差异化补偿机制,对林分优、林相好的公益林进行差异化补偿,正向激励广大公益林经营者积极开展林分优化林相改善。2024年,我市被上级核定一般区域林相的好公益林面积1100亩、特殊区域林相好的公益林面积2000亩,分别累计多收到上级下发的激励性补偿资金4.73万元和11.2万元共计15.93万元,极大提高了公益林经营对象开展公益林林分林相改善提升的积极性。
三是强化公益林保护措施。进一步强化重点公益林区保护管理,在全市所有重点公益林区主要进出路口、周边等显著位置设立公益林保护宣传标识牌100块,不断提升公益林管护水平,促进公益林资源稳定健康发展。
(五)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工作
一是联合公安、应急印发《陆丰市2024年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各地组织对存在森林火灾隐患的地点进行细致排查,2024年以来,全市共排查3114处,登记在册森林火险隐患点458处,输变电设施线路隐患点158处。
二是多形式扩大森林防火的宣传面,已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24场,发放宣传资料2.9万份,悬挂横幅50条。
三是发布并严格执行禁火令规定,高火险期间严禁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同时督促各地落实属地森林资源管理主体责任,印发《陆丰市强化森林经营主体防灭火工作方案(试行)》,明确责任人和具体职责,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我局与下属单位、森林经营单位、林木采伐等单位签订林区安全生产责任书,共计33份。
(六)推进绿美陆丰集成式改革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一是扎实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组织对全市林地产权情况开展摸底调查,全面掌握我市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构成情况。正在起草以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主题的2024年第4号林长令和我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坚持示范引领、以点带面,选取内湖镇作为试点先行先试,逐步铺开全市深化集体制度改革。二是以沉香产业为试点,建立林业特色产业培育机制。积极引导沉香特色产业规模化发展,通过创新实施农户携地入股公司运营、专业合作社与公司合作、小规模基地整合等三种模式,打破以往沉香种植面积小、碎片化问题,实现集约化、规模化种植。目前,我市连片种植沉香面积约4500亩,从事沉香种植、加工、销售的人群达3千多人,全市沉香总产值达到5000多万元。
探索生态产品市场化改革。一是加快实现生态产品“可度量”。按照生态产品度量标准,开展自然资源调查,推进资源数据整合归并,建立生态产品信息数据库。二是探索健全“两山”转化机制。积极学习借鉴其它地区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方面的经验做法,加强与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部门的沟通协作,结合我市实际探索完善利益联结和收益分配方式,目前已初步形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制度框架。三是健全林业碳汇交易体系。引进广东融达绿色低碳科技有限公司开发造林碳汇、森林经营碳汇项目,推动林业资源变现。近期,市政府将与开发公司签订合同,我局将全力推进项目加快落地实施、变现收益。
推进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改革。一是推出小额采伐告知承诺制审批机制。对林农个人申请采伐小额商品林,全部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当场申请、当场办结。今年以来,已完成承诺制审批12宗。二是创新桉树采伐审批机制。结合桉树改造行动,进一步优化桉树采伐审批管理,取消桉树林主伐年龄限制,调整伐区作业设计为简易自主设计,推出桉树改种油茶采伐审批特批机制,对所有桉树采伐后改种油茶的,一律予以特批特办当天办结。今年以来,已完成桉树退出改造1.3万亩,较去年同期增加了6000亩。三是完善建设项目用林保障服务机制。组建林地审批工作专班,出台工作指引,靠前对接各类项目主体,形成项目用林保障清单,动态跟进项目用林需求和用林手续审批进展情况。完善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设施用林审批机制,支持林业产业道路、生态旅游公路、防火通道等林业基础设施建设。今年以来,完成项目用林手续审批19宗,面积约1078亩。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是林分林相工作还需优化。由于以往造林较注重面积数量,对森林质量不够重视,导致全市森林资源结构较为简单,多为单层林,复层林少,林分结构不够合理,森林蓄积量、郁闭度不高,森林空间分布不均衡,树种组成和林分林相有待优化。
二是破坏森林资源问题仍时有发生。部分地区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不够重视,没有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对辖区的森林资源监督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没有常态化对巡山护林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没有及时发现破坏森林资源苗头性问题。加上机构改革后,不再保留林业工作机构,基层林业工作人员被统筹精简,绿美生态建设、全面推行林长制、森林督查图斑案件查处等林业重点工作推进吃力。
三是林业产业发展疲弱。上一轮林改工作不扎实,产权不明晰,历史遗留问题多,确权到户的林地面积分散、规模小,加上群众普遍对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理解和认识不足,守旧思想严重,不愿将分山到户的林地以股份制形式交由村集体集中确权、统一经营,极大制约了林业规模化经营,掣肘林业产业发展。
四是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薄弱。我市部分林区防火道路路面质量差、狭窄且多为单行道,通车里程不足。全市森林防火阻隔网密度仅为 17.87 米/公顷,现状存在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密度小,防火通道道路路况差等问题。“以水灭火”设施设备建设滞后。根据《“明珠一号 绿美汕尾”攻坚行动方案》,2024年年底我市有林地的300个村(社区)需全部配置1-2部抽水机和1000米水带。截至目前,各镇配置抽水机或微型消防车1台及1台以上的村(社区)有45个,尚未配置抽水机或微型消防车的村(社区)有255个。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深入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坚持宜改则改、宜抚则抚、宜封则封,加快推进主要通道两侧山体、大山大脉等重点区域林分优化、林相改善,通过复绿补缺、调绿提质、植绿增量、修绿添彩,提升森林品质、林相结构和绿化美化功能。同时,加强种苗基地建设管理,持续优化种苗结构性供应,不断加大优良乡土阔叶树种、珍贵树种选育力度,保障绿美生态建设各项行动所需的苗木供应数量充足、质优价稳。
二是加密山林巡查频次,持续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范遏制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发生。抓好古树名木动态监测管理,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迁移、破坏古树名木行为。压紧压实各级林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常态化做好森林资源监督管理,严格林木采伐审批和林地管理,加强林木病虫害检疫防治,加大违法图斑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快推进复绿整改,坚定不移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三是以绿美陆丰集成式改革为抓手,分类施策综合推进推进集体林权“三权分置”改革,进一步明晰林权与优化林权结构,促进集体林权流转更加顺畅,让更多集体林地实现规模经营带动提升林业规模经济效益。巩固拓展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全力做好植绿护绿和生态管护,大力培植生态游、乡村游、森林康养等“绿美+”产业,加大优质生态产品供给,推进生态惠民、实现绿富同兴。
四是强化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健全完善森林火险预警监测、通信指挥、林火阻隔系统建设,不断加强防火设施、灭火装备、交通工具等设施设备建设,着力提升森林火灾防控能力;加强“以水灭火”设施设备建设,结合当前我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实际,以各村地理环境、森林资源分布等情况进行合理配置,对涉林重点村林地全面配齐,涉林村林地面积小于3000亩与邻村建立设备共享和协同作战机制,形成联防联控的格局。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迅速调动周边村的力量进行支援,共同应对火灾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