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尾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预告知2025年省级交通专项资金(第二批)市本级部分安排的通知》(汕交规函〔2026〕6号)文件要求,下达2025年省级交通专项资金(第二批)市本级部分共计181.1765万元。为提高透明度,公平、公正做好交通运输领域资金分配工作,现向社会公示上级下达我市2025年省级交通专项资金(第二批)市本级部分资金分配计划情况(详见附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如对陆丰市2025年省级交通专项资金(第二批)市本级部分资金分配计划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陆丰市交通运输局(电话:0660-888967)反映。单位反映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意见请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来信请寄(送)至陆丰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规划股(地址:陆丰市东海街道龙山大道17号305室,邮编:516500)。邮寄方式以发出时间为准,送达方式请在工作时间送达。超过规定时限和未遵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附件:陆丰市2025年省级交通专项资金(第二批)市本级部分资金分配计划.XLS
陆丰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