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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陆丰市河东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8172549875812/2022-00008 分类:
发布机构: 陆丰市河东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9-16
名称: 陆丰市2022年聚焦当好金牌“店小二”着力打造营商环境“优”的陆丰品牌工作方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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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2022年聚焦当好金牌“店小二”着力打造营商环境“优”的陆丰品牌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2-11-14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2年9月10日陆丰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行动,根据着力打造“八大陆丰品牌”的工作部署,特制定2022年聚焦当好金牌“店小二”着力打造营商环境“优”的陆丰品牌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全省优秀、全国前列”目标,对标世行评价标准体系,对照广州、深圳营商环境标准,做实“前标准、中承诺、后监管、一网通、全代办”模式,深化“八个便利化”“六个通办”,全力构建企业投资全代办服务体系,健全社会信用评价体系,持续为我市各类市场主体降本减负、纾难解困,推动陆丰市营商环境改革向4.0进军,让“我比人家办得快、我比人家办得好”的“店小二”式服务深入人心,聚焦当好金牌“店小二”,着力打造营商环境“优”的陆丰品牌。

  二、工作措施

  (一)持续优化市场环境。

  1、推进开办企业便利化(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目标任务:推行开办企业1个环节0.5个工作日内办结。将企业设立、公章刻制、预约银行开户、发票申领和税控设备(含税务UKey)申领、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等多个涉企事项压减为1个办事环节,实现“一表填报、一网通办、一日办结、一窗领取”。(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政数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

  提升措施:市监局:一是实行开办企业业务流程5+1模式(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员工参保缴费登记,加预约银行开户)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在1个工作日内,压缩企业设立登记开办时间为0.5个工作日,企业开办全流程系统办理时间达到全省第一梯队;持续为新开办企业赠送“创业大礼包”,实现“一窗通取”。二是持续落实登记业务全程电子化。在保留传统窗口登记的基础上,依托“广东政务服务网汕尾专窗”、汕尾“粤商通”APP、一体机等平台,积极引导、帮助申请人进行网上登记业务,不断提高企业设立业务的网办率,网办比例达到全省第一梯队。市公安局:对全市印章刻制企业严格落实《陆丰市推进开办企业便利化实施方案》要求,保持全市开办企业公章刻制环节不超过1小时,并将刻制完成公章成品在2个小时内送到陆丰市政务服务中心,做好“一窗通取”领取记录。市税务局:一是推行新办企业涉税事项集成办理,实现企业开办涉税事项一套资料、一窗受理、一次提交、一次办结,采用“专人负责、定时提醒、即时办结”的业务流转办法,确保在0.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业务,并按周通报各分局办税服务厅业务办理情况及办理平均时长,做好动态监管工作提速增效。二是配合上级优化升级电子税务局,深化对接“粤省事”“粤商通”,发布并加大落实244项税费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力度,实现244项“全程网上办”和165项“一次不用跑”。市政数局:一是协助办事群众通过“粤商通”、“善美店小二”、广东政务网等方式申领营业执照;二是为企业办理银行开户提供指引。【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目标任务:推行标准化智能审批,应用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住所(经营场所)自主承诺申报,以及“人工智能+机器人”智能无人审批。(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提升措施:市监局:一是围绕商事登记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服务,深化企业开办设立登记环节“智能填表、自动审核”的审批服务模式。二是继续严格落实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三是持续推进简化住所登记手续,根据《汕尾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推行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自主申报承诺制。四是推动经营范围自主选择,做到进一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有效降低商事主体准入门槛,进一步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进商事注册登记的简捷便利。五是继续推行志愿者“免费帮办代办”服务,提高一体机应用率。【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目标任务:允许“一照多址”改革,商事主体可以在其住所(经营场所)以外增设不需要前置许可的经营场所。(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提升措施:市监局:持续贯彻落实《汕尾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允许企业申请办理“一照多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目标任务:全面开展“一标三实”信息采集,探索建立全市统一“标准地址库”,推广应用标准地址编码和地址名称。(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提升措施:市监局:根据《汕尾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进行市场主体的住所规范登记。市公安局:对我市标准地址、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等数据进行实时动态更新维护。进一步完善和夯实我市“一标三实”基础信息数据的基础上,对我市“一标三实”数据的漏采、漏登的标准地址、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进行补采补录,确保“一标三实”数据的鲜活性、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总牵头单位:市市市场监管局)

  (5)目标任务:推行“证照联办”改革。扩大对群众办理“小超市经营变更、小超市经营延续、小超市注销、开餐馆、餐馆经营变更、餐馆经营延续、餐馆注销、开网店、开美容美发店”的试点改革,促进“准入准营”同步提速。(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政数局)

   提升措施:建议市政数局协调各部门,尽快完善“一件事”平台系统。【完成时限:年底前

  3、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便利化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

  (6)目标任务:大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提高审批效率和正确率。(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

  提升措施:市住建局:依法依规加快并联审批并限期办结,切实提高审批效率,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应建或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含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并联办理,并联审批率达到全省第一梯队。【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市发改局:指导项目单位使用“并联审批”,及时受理和办结项目单位提交的审批事项。市自然资源局:一是完善行政审批,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将原有多个部门分别勘察改为联合勘察,加速流程办事效率,进一步压缩受理、勘察、许可时限,最大限度地缩短承诺时限,杜绝审批超时现象出现。二是加强制度建设。通过制度规范人,为实现行政审批程序简化、高速、便捷的目标,将有关审批超时部分责任到人,并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和绩效考核中。【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7)目标任务:推行“区域评估+标准地+承诺制+政府配套服务”改革,2022年底完成汕尾高新区管委会范围内的水土保持、地质灾害、洪水评价和规划环评调整工作,在土地供应前开展相关评估和现状普查,企业拿地后无需再提供清单内的评估评审报告,全市应用区域评估成果的项目数超30个,省级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区、其他工业园区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现100%覆盖。(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局)

  提升措施:市科工信局:1、成立专班,落实专人负责,由副局长和业务股长负责跟踪到底;2、加快进度,抓紧提交编制经费预算报告上政府党务会;3、做好服务,确保区域评估按时保质完成。市自然资源局:待科工信局完成工业园区“区域评估”工作后,推动“标准地”出让工作。市住建局:积极配合市自然资源局推进开展区域化评估工作。市发改局: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和住建局开展相关工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8)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更新和完善“一张蓝图”基础数据,实现“一张蓝图”共享共用,依托“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推动各县(市、区)持续做好前期项目策划生成相关工作。(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

  提升措施:市发改局:已通过“多规合一”平台策划11个项目入库,督促各有关单位完成协调工作,争取“一张蓝图”策划生成的项目数达到全省第一梯队。【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市自然资源局:已在“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协同办理陆丰市第五人民医院及应急医疗体系建设工程项目、陆丰市五金配件产业园电镀废水处理站项目、陆丰市陆城自来水厂改扩建二期工程等8个项目,尽快完成对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等部门的征求意见工作。【完成时限:年底前

  4、深化“企业投资项目落地”便利化(总牵头单位:市发改局)。

  (9)目标任务: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推进信用审批、实施容缺承诺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方式方法优化创新审批模式。

  提升措施:市住建局:更新完善本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和相关办事指南。实施告知承诺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进一步落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主体责任,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部门联合奖惩、协同管理责任。市发改局:继续实行好容缺受理机制,做好对业主单位的指导服务等工作,及时更新《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操作手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申请操作手册》并公布在门户网站。【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深化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总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10)目标任务:全面推进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一窗受理”,对企业之间存量非住宅转移登记实行“即来即办”,大力推进居民不动产转移登记当场核税,保证不动产一般登记及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

  提升措施:市自然资源局:全面推进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一窗受理”。设立企业专窗,对企业之间存量非住宅转移登记“即来即办”。持续与政务中心、税务局沟通转移登记的当场核税问题的人员配置。推进不动产一般登记及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率达到80%以上。市税务局:进一步优化人员配置,全面推进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一窗受理”。【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1)目标任务:深化“不动产登记+民生服务”,统筹推进用水、用气业务受理系统与汕尾市“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对接。(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

  提升措施:市自然资源局:将申办固定电话、网络、电视、电力、水、燃气等立(过)户业务一并纳入不动产登记申请环节,通过系统信息共享推动“不动产登记+民生服务”各事项联动办理进行讨论,明确任务,加强信息共享,借助技术支撑,确保“一窗通办”工作的顺利开展。市住建局:督促指导陆丰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加快推进用气业务受理系统与汕尾市“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对接。【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2)目标任务:研究推行二手房带抵押过户。(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提升措施:牵头各单位成立二手房带抵押过户专班小组,结合陆丰市实际,研讨明确我市“二手房带抵押过户”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开展模式,借鉴汕尾城区模式开展二手房抵押过户工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3)目标任务:全面实行“交房即交证”,通过不动产登记机构与税务、金融机构等部门联动,在交房现场为购房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2022年底前推动全市一手房交易覆盖80%以上。(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局、市住建局)

  提升措施:市自然资源局:与住建、税务等多个部门联合,主动对接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不动产登记线上一体化平台,实现多部门信息共享,针对各企业落实专人对接,务必让企业选择“交房即交证”办理模式。2022年底前推动全市一手房交易覆盖80%以上。【完成时限:年底前

  市税务局:与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召开会议,由自然资源局提供网签约信息,税务局督查房地产商及时开具发票,要求业主办理契税完毕后上传不动产部门办理。市住建局: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开发企业与购房人于交房日期前向不动产登记机构通过“一窗受理”窗口,一并申请交易、纳税、不动产登记,推进“交房即交证”工作。

  6、深化“纳税”便利化改革(总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14)目标任务:减轻办税缴费负担,拓展税费综合申报范围,依法简并部分税种征期,推动办税缴费服务全面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拓展容缺办理事项,持续提高税费申报效率,年纳税缴费时间压减至90小时以内。(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提升措施:继续简化申报、合并申报,全面落实“十税合一”、“六税合一”综合申报,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建立汕尾海洋工程基地(陆丰)税收工作室,与纳税人缴费人建立直联机制,设立陆丰市税务局纳税服务运营中心,整合办税服务厅对外咨询电话8912366,全市实现一号多线。【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7、深化“获得电力”便利化改革(总牵头单位:市供电局)。

  (15)目标任务:加强政企协同办电信息共享,及时将政府招商、土地出让、规划许可、建设审批、施工许可、企业登记等政务信息向供电部门共享,供电部门提前获取用电需求,推动配套电网工程规划建设和用户接入全过程各环节有效衔接。(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市供电局)

  提升措施:市供电局:每月定期对接“四个平台",将共享信息及时转换为客户潜在需求清单,提前对接客户,了解报装需求。提前介入规划,同步推动配套电网工程规划建设,确保客户报装用电时提供最优接电方案,降低客户办电成本和减少客户办电时长。【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6)目标任务:开展转供电环节加价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清理用电不合理加价,加大宣传力度,畅通举报机制,规范非电网直供电环节的价格和收费行为。(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局,市供电局)

  提升措施: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转供电环节专项整治行动。配合相关单位持续推进,重点检查转供电单位是否落实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是否存在不合理收费项目。

  市发改局:根据汕尾部署,配合开展相关工作。市供电局: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开展转供电加价行为整治,落实属地供电所开展现场排查,加快“转改直”工作推进进度。大力开展转供电价格政策宣传,通过海报、宣传单、客服人员入户等传统方式继续大力宣传转供电价格政策。【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8、深化“获得用水用气”便利化改革(总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水务局)。

  (17)目标任务:探索建立电水气“一次办”机制。搭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联合服务平台,统一电水气线上申报入口,推行“电水气+”一窗受理、联合踏勘、联合设计、联合施工、联合验收。(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供电局)

  提升措施:市住建局:积极配合便利化改革,探索建立电水气“一次办”机制,以及系统对接可行性,形成工作流程闭环管理。【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市发改局:配合供电部门出台办电工作指引,推动建立建立“电水气”综合受理窗口。市供电局:正式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并设立“用电业务”窗口,实现一窗受理。市水务局:市城乡自来水有限公司全力配合政务大厅建立“水电气”综合受理窗口,实行水电气业务联合报装。【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8)目标任务:统一精简和规范全市各供气、供水企业报装服务程序、报装流程、申请材料,推广广州“四办”(主动办、线上办、联席办、一次办)举措典型经验做法,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提升措施:市住建局:根据汕尾市住建局《关于印发汕尾市企业用气报装申请办理指南及业务流程图(暂行)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统一精简和规范全市各供气企业报装服务程序、报装流程、申请材料,督促指导各管道天然气企业办理相关业务中贯彻执行,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市供电局:严格按照要求执行,配合完成该项任务指标。市水务局:继续完善企业服务报装流程,更新陆丰市城乡自来水有限公司用水报装办事指南。陆丰市城乡自来水有限公司全力配合政务大厅建立“水电气”综合受理窗口,实行水电气业务联合报装。【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9、深化“获得信贷”便利化改革(总牵头单位:市金融局)。

  (19)目标任务:扩大企业直接融资比例。建立并充实挂牌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实施动态管理和重点培育,优选培育挂牌上市后备企业达到50家。支持本地企业改制上市,实现1家上市工作。引导企业改制、并购、发债以及股权转让等方式有效直接融资,推动非上市公司直接融资占比有量的提升。到2022年底,实现直接融资占全社会新增融资规模5%以上。(牵头单位:市金融局)

  提升措施:一是经汕尾市金融局审核认定,陆丰市植物龙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陆丰市万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广东康源半导体有限公司、陆丰市比德能源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被认定为上市后备企业。我市拟办意见要求各职能部门做好上市后备企业服务保障工作。二是继续摸排我市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上市后备企业库,鼓励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成为具有创新能力的排头兵企业。【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0)目标任务:完善信保基金机制,为广大中小微企业获得信贷便利度,力争信保基金业务量杠杆达到5倍,实现全社会融资规模增量达300亿元以上。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融资担保成本。(牵头单位:市金融局)

  提升措施:一是根据汕尾市金融局《关于印发汕尾市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担保贷款担保费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落实了陆丰市农业农村局、科工信局、财政局、人行陆丰支行等金融机构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加强宣传力度,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市场主体按程序开展申报工作。二是印发《陆丰市金融工作局关于进一步发挥信保基金作用助力企业纾困发展推动信贷便利化的通知》。三是陆丰农商行于汕尾粤财公司就融资担保签订了系列协议。【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1)目标任务:完善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降低银行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的风险承担比例,推动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实现增量、降价、扩面。(牵头单位:市金融局)

  提升措施:一是持续印发《陆丰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加快推进普惠金融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发挥信保基金作用助力企业纾困发展推动信贷便利化的通知》,要求各金融机引导更多中小微企业享受政策红利,了解普惠金融风险共性和企业的差异化诉求,以政银合作推动企业信贷担保服务的效率和覆盖面,全力推动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增量降价扩面。二是各金融机构结合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经营贷款投放情况及客户群需求,制定推广营销方案。三是建行陆丰支行开展粤兴贷产品宣讲会,于8月31日发放汕尾地区首笔“粤兴贷”30万元,从申请到发放仅用了3天。【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0、营造更加开放的投资环境(总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

  (22)目标任务:扩大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积极推动服务业吸收外资,带动利用外资增长。(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

  提升措施:加大对重点在谈桌游项目、已办外资鼎润企业跟进服务力度,推动项目加快入资。【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持续优化政务环境

  1、打造高效便捷政务环境。

  (1)目标任务:全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数局、市司法局)

  提升措施:组织梳理上级设定、本地区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本地区地方性法规、省级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编制本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时动态调整清单,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情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中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及衔接工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目标任务;充分发挥镇街政务服务大厅服务效能。(牵头单位:市政数局)

  提升措施:一是全面加强镇街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建设,优化功能布局、办事环境、制度建设、文化建设、评价渠道等,落实镇街权利、责任、服务“三张清单”,提升服务效能,推动自助服务实现全市镇村100%全覆盖,落实电子证照应用,切实减少群众办事所需材料,深入推进“全市通办”在镇街一级落地成效,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二是结合深化乡镇体制改革工作,发挥市政务服务中心碣石、甲子分中心的示范作用,打造我市“一中心四平台”示范样板点,有效提升陆丰市乡镇政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目标任务:做好“粤智助”服务自助机配推广使用。(牵头单位:市政数局)

  提升措施:我市完成316台桌面型政府自助机安装使用,实现全市各行政村全覆盖。已累计服务人数59138人,累计业务量87929次。一是与市广电网络公司建立自助机故障处理及沟通机制,加强对自助机网络安全管理,确保自助机安全平稳运行。二是通知各镇村保持自助机开机状态,确保工作日8小时提供服务,全面提高自助机在线使用率。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在自助机旁为群众提供办事指南和宣传资料,积极主动引导基层群众使用“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办理居民养老保险认定、社保、粤康码等高频业务,不断提高镇街政务服务工作水平。【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目标任务:深入推动投诉闭环管理。(牵头单位:市政数局)

  提升措施:一是建立健全沟通反馈机制,推动整改成效与“好差评”评价相结合,实现全市好评率达90%以上。目前,我市46个政务服务大厅配备了“好差评”评价器共233部。 二是依托12345热线平台,设置企业服务专线,为企业提供更快更精准的办事咨询、政策解读、诉求联动办理“绿色通道”。健全投诉热点工单处理反馈机制,建立12345热线知识库并动态更新,向基层和社会开放,拓展自助查询服务,解决和维护群众权益。【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当好金牌“店小二”。

  (5)目标任务:健全政企互动沟通机制。(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市市监局)

  提升措施:完善政企常态化沟通协商机制,建立健全企业服务专员机制,加强与企业、行业协会的联系,加快建立营商环境诉求受理和分级办理“一张网”,及时听取、回应和解决企业诉求和痛点堵点问题,推动“个转企”“小升规”工作,增强培育“四上”企业能力。完善涉及市场主体的政策信息公开发布制度,通过统一的汕尾市企业诉求响应平台、粤商通、广东政务服务网等渠道予以公开,全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目标任务:创新投资项目全代办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投促中心、市政数局

  提升措施:建立一支专业、廉洁、高效的从事企业投资项目申报全代办队伍,依托全生命周期信息化平台,让企业投资者在项目审批验收过程既省时省心省事,又能随时随地看到项目审批代办进度,实现代办进度随时看、掌上看,代办服务受监督、促提升。通过正规办、高效办、热情办,进一步规范委托流程,快速响应机制,为企业提供规范、透明、高效、便捷的代办服务,切实加快企业投资项目的推进步伐,促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目前,市投促中心制定了《陆丰市企业投资项目政务服务全代办工作方案》,已报市政府审核。同时印发了《关于成立陆丰市企业投资项目政务服务全代办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建立投资项目全代办体系【完成时限:2022年底】

  (7)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最差服务窗口单位”“最差店小二服务单位”评比。(牵头单位:市政数局)    升措施:根据《2022年陆丰市纵深推进营商环境优化行动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市指挥部办公室每2个月开展一次考核评比,对“营商环境”评分最低的乡镇,将颁发“最差服务窗口单位”牌匾、最低的市直单位,颁发“最差店小二服务单位”牌匾,并追责问责。推动各级各部门强化措施、齐抓共管、形成常态,落实落细各项营商环境优化任务,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上取得新突破、再上新台阶,实现营商环境提质升级的目标。【完成时限:持续推进】(三)构建好“亲清型”政商关系。

  (1)目标任务:强化监督检查,推动责任落实。(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

  提升措施:根据陆丰市纵深推营商环境优化行动工作评比结果,对“最差服务窗口单位”“最差店小二服务单位”进行挂牌,并对相关单位实行“点对点”靶向监督,督促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刻检视剖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综合运用明察暗访、实地走访、蹲点调研、模拟办事等方式,紧盯项目审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紧盯企业和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突出问题,紧盯惠企利民政策措施、项目资金落地情况,紧盯各类督办督查及通报反馈问题整改,常态化、高频次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检查,对苗头性倾向性和轻微违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调查处理,筑牢纪律屏障。通过列席会议、约谈提醒、提出建议等方式加强监督,压实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各地各单位切实把应尽职责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推动各地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高标准高质量推进营商环境“优”的陆丰品牌。【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目标任务:加大执纪力度,严肃追责问责。(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

  提升措施:巩固拓展政务整治、正风肃纪集中行动工作成果,着重整治服务窗口和单位政策规定不透明,服务标准不明确,审批难、办事难、效率低等问题。健全来信、来访、来电等信访举报平台,大力挖掘影响营商环境相关问题线索,对相关问题线索及时受理,集中力量优先查办,限时办结,对“冷硬横推压”“吃拿卡要拖”等影响营商环境的人和事,发现就查、露头就打,绝不姑息。坚决用好问责利器,强化责任追究,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的追责问责倒逼责任担当、工作落实。坚决查处执行市委决策部署不力,存在等一等、拖一拖、缓一缓等“中梗阻”“下梗阻”问题;坚决查处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无正当理由拒不办理或者推诿扯皮等问题;坚决查处在日常监管、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工作中违反“亲”“清”原则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其他失职渎职、贪污贿赂侵占等违纪违法问题。同时,坚持“一案双查”,倒逼“一岗双责”有效落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3)目标任务:用好曝光利器,强化震慑作用。(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

  提升措施:把通报曝光作为警示教育、营造氛围、形成震慑的重要手段,对查处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失职失责和违纪违法问题,一律在全市“政务整治、正风肃纪曝光台”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用好“陆丰清风”公众号,及时通报曝光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不力的典型问题和案例,增加通报曝光频次和数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转作风、敢担当、抓落实,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坚持“亲”“清”政商关系,坦坦荡荡同企业接触,真心实意同企业家交往,带着感情纾困解难,形成“不待扬鞭自奋蹄”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目标任务:把握政策界限,激励担当作为。(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

  提升措施:坚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强化思想政治工作,科学精准稳慎有效推进问责工作,最大限度保护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锐意进取、奋发有为的精气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稳步有序推进市指挥部办公室要发挥统筹推进作用,统筹营商环境提升工作任务的组织协调、推进落实和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贯彻落实。市市监局、市政数局、市司法局三个专班牵头单位,要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配合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机制。根据《提升方案》目标,明确各项任务开始和完成的时间节点,保证各任务定时定点高质量完成。

  (二)强化督查检查,狠抓工作落实。要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全过程督查机制,聚焦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重点任务,定期进行督导,进展严重滞后的事项,约谈相关单位责任人,加强执纪问责,对工作推动不力、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损害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追责问责。通过督促检查,推动工作有序开展、落到实处。

  (三)强化宣传推广,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将宣传推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利用网站、线上服务平台、营业网点等线上线下渠道及时宣传推广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政策举措,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使优化营商环境走近民众、深入民心,在全社会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陆丰市“纵深推进营商环境优化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