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810072500100/2024-00039 分类:
发布机构: 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4-06-17
名称: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批复文件的有效期是多久?如何延期?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6-17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批复文件的有效期是多久?如何延期?

发布日期:2024-06-17  浏览次数:-

  答: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批复文件的有效期为2年,项目自核准机关出具项目核准文件或者同意项目变更决定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者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项目在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有效期内开工建设的,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长期有效。

  以上回复内容,仅作为咨询服务意见,不作为行政许可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