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暨特级教师推荐人选的公示
根据汕尾市教育局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开展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暨特级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通过学校推荐,市教育局审核,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拟推荐林剑峰等10名教师为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和林文旭等5位教师为特级教师人选(名单附后)。
公示期限:2021年5月6日—5月11日。
公示期限内,若对所公示人选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自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电话:市教育局人事股 电话:8822661
陆丰市教育局
2021年5月6日
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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