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列入陆丰市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白名单管理第三方社会机构的通知
2021-11-15 11:32:10 本网 字体:


各义务教育学校,各相关第三方社会机构:

  根据省、汕尾市有关做好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相关文件精神和《陆丰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陆丰市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经我局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资质审核小组审核,报局党组同意,现将列入我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白名单管理的第三方社会机构公布如下(名单详见附件)。

  为做好我市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特提出以下要求,请各义务教育学校和列入白名单管理的第三方社会机构遵照执行。

  一、引入第三方社会机构条件。各义务教育学校如需引入第三方社会机构,必须在列入我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白名单管理的第三方社会机构中遴选符合本校实际需求的第三方社会机构,并严格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陆丰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陆丰市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组织实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二、进入白名单管理第三方社会机构的资质期限。本期列入我市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白名单管理的第三方社会机构有效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22年春季学期结束。

  三、建立动态管理机制。进入白名单管理的第三方社会机构在我市学校开展校内课后服务期间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我局将依照有关文件实行退出机制,取消其课后服务资质:1.违法违纪的;2.提供的申报材料与事实不相符的;3.乱收费的;4.专业师资力量不足、服务质量不高影响课后服务的;5.学生或学生家长不满意的及其它引起社会重大舆情的。每年7月15日-7月25日接受新的第三方机构申报材料,秋季开学前重新公布新的进入课后服务白名单管理第三方机构。

  四、确保服务经费安全。为确保课后服务经费安全,学校引入第三方社会机构开展课后服务所收取的服务费,由学校暂时监管,待上级有关课后服务服务费管理文件出台后,再另行通知。

  

附件:陆丰市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白名单管理第三方社会机构的名单.docx



陆丰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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