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2021-09-24 16:30:57 人事股 字体:

  各中小学、市直各校(园),市教师发展中心:

  现将汕尾市教育局《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将本通知及时贯彻到全体教师,并向社会广泛宣传,把文件精神传达到申请对象。

  二、网上报名时间:

  (一)认定: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8日;

  (二)定期注册: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29日。

  三、现场确认时间:

  (一)认定:2021年10月25日至10月26日;

  (二)定期注册:2021年11月1日至11月12日。

  四、现场确认地点:

  (一)认定确认地址:陆丰市东海大道龙湖路邻里中心陆丰市政务服务中心。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按汕尾市教育局文件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详细登录:http://www.shanwei.gov.cn/swjyj/)。

  (二)注册确认地址:陆丰市东海镇人民路71号陆丰市教育局302室。

  五、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按要求整理上交(详见附件2);定期注册按照2017年教师资格首次注册的要求提交材料(详见附件3)。

  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办理现场确认时提交体格检查证明,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执行。体检结果为合格(体检表双面打印,最后一栏要有医院“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结论并盖上医院印章)的才能参加现场审核。体检医院:陆丰市人民医院桃园分院,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

  八、属公办教师的申请人员按所在镇中心小学、中学、九年制学校填写工作单位(单位全称)。

  九、所有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的人员按要求在办理现场审核时应一次性提交所需材料。


  

  附件1  汕尾市教育局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  认定现场确认材料清单.doc

  附件3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材料清单.docx

  附件4  个人申报操作指南.docx

  附件5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doc

      


陆丰市教育局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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