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1-04-07 16:53:43 陆丰市教育局人事股 字体:

  各中小学、市直各校(园),市教师发展中心:

  现将汕尾市教育局《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将本通知及时贯彻到全体教师,并向社会广泛宣传,把文件精神传达到申请对象。

  二、网报时间

  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分两个阶段。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

  申请人在2021年4月12日至21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注册,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信息。

  第二阶段:

  申请人在2021年6月15日至24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信息。

  三、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第一阶段:

  2021年4月26日至29日;

  第二阶段:

  2021年6月28日至29日。

  1.认定确认地址:陆丰市东海大道龙湖路邻里中心陆丰市政务服务中心。

  2.各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按汕尾市教育局文件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详细登录:http://www.shanwei.gov.cn/swjyj/)。

  四、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按要求整理上交(附件2)。

  六、申请人材料办理现场确认时同时提交体格检查证明,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执行(双面打印)。体检医院:陆丰市人民医院桃园分院,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

  七、所有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按要求在办理现场审核时应一次性提交所需材料。

 

       

        附件1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    认定现场确认材料清单.doc

        附件3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doc

        附件4    个人申报操作指南.docx


  

陆丰市教育局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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