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陆丰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2020-11-03 15:06:03 陆丰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字体: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20年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公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的通知》(粤府教督函〔2020〕36号)要求,2020年11月2日至11月13日,将开展省对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调查对象包括校级领导、教师、学生家长、学生、社会人士。为方便省广泛了解社会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陆丰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请大家根据身份扫描相应二维码,按提示积极参与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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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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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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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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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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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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