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陆丰市教育局行政许可的公示
为进一步落实汕尾市发改局《关于做好2018年“双公示”第三方评估准备工作的函》(汕发改函【2018】245号)的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局“双公示”工作,现对今年截至11月16日止的行政许可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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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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