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陆丰市民办幼儿园收费对公账号信息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20〕5号)的规定及关于加强民办幼儿园账户监管的工作要求,民办幼儿园收费收入应全部缴入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银行账户,统一管理。现将经备案的陆丰市内民办幼儿园的收费银行账户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请家长缴费时务必认准官方公布的对公账户进行转账,切勿向个人账户或非公布账户缴费;缴费前仔细核对账户信息并留存好凭证,保障自身权益。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家长相互提醒、共同监督,合力营造安全、规范的学前教育环境。
附件:陆丰市民办幼儿园收费对公账号信息表
陆丰市教育局
2026年2月28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