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办学校(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废止的公告
2023-12-28 15:26:10 陆丰市教育局学职股 字体: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民办学校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的,办学许可证到期后自然废止,由审批机关予以公告。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清算后,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现将废止的民办学校(幼儿园)办学许可证信息公告如下,请相关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清算并及时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序号

学校名称

学校类型

办学许可证号

1

陆丰市甲东镇东方幼儿园

民办幼儿园

教民144158160200030

  


陆丰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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