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陆丰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2023-03-30 17:50:26 陆丰市教育局督导室 字体: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22年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公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的通知》(粤府教督函20235号)要求,202243日至412日,将开展省对我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调查对象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园)级领导、教师、学生家长、学生、社会人士。为方便省广泛了解社会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我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请大家根据身份扫描相应二维码,按提示积极参与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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