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教师发展中心接受“广东省县级教师发展中心”验收认定
2024-03-05 10:31:24 陆丰教育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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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县(市、区)级教师发展中心认定方案〉的通知》及《汕尾巿教育局关于开展县(市、区)级教师发展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工作要求,3月1日上午,汕尾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文山,市教师发展中心主任陈利群等认定专家组一行9人莅临我市教师发展中心,开展“广东省县级教师发展中心”验收认定工作。陆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少游出席会议并致欢迎辞,代表陆丰市教育局向莅临我市检查指导教师发展中心工作的各位领导、专家表示最热烈的欢迎和最诚挚的感谢!教育局党组成员、教师发展中心主任邓郁,教育局党组成员、人事股长戴文俊,教师发展中心中层正职以上干部及相关人员参与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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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验收认定工作包括召开自评报告会、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和认定情况反馈会等环节。专家组围绕“组织领导、基础设施、教师队伍、工作成效及评价与反馈”五大方面共二十六项指标逐一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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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自评报告会上,我市教师发展中心主任邓郁同志从中心的整体概况、强化队伍建设、工作的特色成效等方面作了专题汇报,重点介绍了我市教师发展中心在教育研究深入开展、专业指导等方面引领教师成长常抓不懈、培训培养稳步实施等方面的工作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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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认定情况反馈会上,专家组组长王跃德代表专家组对验收情况提出反馈意见:充分肯定陆丰市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工作卓有成效,中心机构定位准确,内部机构职能体系合理,制度保障健全,有强而有力的组织领导,有较完备的基础设施,教科研训深度融合,教研培训模式完整,信息技术水平较高,能扎实开展教科研训各项工作且成果突出。同时,专家组对教师发展中心的建设提出了宝贵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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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丰市教师发展中心主任邓郁表示,今后将认真落实专家们的宝贵建议,继续秉承“引领专业,服务师生”的工作理念,有决心,也有信心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向上的发展态势,更加优异的办学成绩,把陆丰市教师发展中心办成教师喜欢、学校满意、政府放心的“学习型、实干型、创新型、服务型”研学训一体化机构!为实现陆丰教育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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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何文山同志作总结发言,并就我市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和未来发展提出了五方面的建议:一是要重视党建工作,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实现抓党建与抓教育管理的有机结合,扎实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二是要立足长远考虑,做好顶层设计,统筹区域布局。三是要积极发挥教师发展中心主阵地作用,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培训者队伍建设。五是要认真总结问题与经验,凝心聚力,改革创新,持续完善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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