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小韩
留言日期:
2025-11-11
主题:
离职当天项目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一次性结清离职人员工资和提供工资条
内容:
本人陆丰核电项目员工,与所任职公司签订的是正式劳动合同,现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且已按照相关规定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信,至本月月底正式离岗时,项目还有8-11月4个月考勤工资未发,本人与项目人力资源部相关负责人协商希望项目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相关法律条款于本人离职当天或最晚于离职后三个工作日内结清本人工资并提供工资条,但是项目以“项目几百号人员在一起没法单独拆分离职人员工资进行发放“为借口拒绝结清本人工资且拒不提供工资条让我查阅工资详细情况,请问此种情况我该如何解决?请你们为我解惑,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11-11
答复时间:
2025-11-12
答复单位:
陆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内容:

    经我局工作人员联系,目前无法确定欠薪事实,我局工作人员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已告知市民需提交1.投诉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表他人投诉的需要投诉人授权委托书;2.反映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明,例如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工作证、工资银行转账流水等材料;3.明确被投诉用人单位,即用人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4.投诉文书;5.其他与投诉请求事项有关的证据材料。市民表示已知情,请市民尽快补正投诉材料,补正齐全后我局将依法予以受理。地址:陆丰市综治中心,联系电话:0660-882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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