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zzz
留言日期:
2025-08-25
主题:
办理未婚证明
内容:
您好,我的户籍地是广东省陆丰市陂洋镇陂沟村,户口本很久没更新了,但‘婚姻状况’栏是写着未婚,因要在香港领证,需要开一个未婚证明。 1.请问没更新户口本可以直接办理吗?还是需要先更新户口本? 2.在哪里办理“未婚证明”此项业务?具体地点在哪?地点的电话是多少? 2.办理时需要带什么资料?是否需要其他特定表格或材料?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8-25
答复时间:
2025-08-27
答复单位:
陆丰市民政局
答复内容:

市民你好,根据民政部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文件的通知:2015年8月开始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建议当事人在司法部门办理公证。

当事人户口簿婚姻状况未婚的可以直接办理,不需要户口更新了!当事人申请办理公证的材料需要带户口本和本人有效身份证,直接向陆丰市公证处申请做公证。

电话:0660-8991407

地址:陆丰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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