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群众
留言日期:
2025-07-19
主题:
房产证办理问题
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东海花园业主,2015年底买房,至今没有拿到法定房产证。之前由于开房商种种原因,一直办不了房产证,我作为业主各种维权甚至走了法律程序,房产证也依然办理不了。直至2024年底,陆丰市政府相关部门发出一份文件,大概意思是东海花园1至13栋业主可以办房产证了,开房商也安排了工作过来帮助业主办证。但当我拿着资料去的时候,工作人员查看了我的档案袋,说我没有发票,办不了,并解释说开发商交了600万税,税务机关只随机开了300多户发票,让我等通知。现在大半年过去了,没有等来他的通知,在业主群里问他公司的法人,心情好的时候就是拖延话术,心情不好时就直接说不知道,说他法人只是挂名,他也没办法。这种情况,我们作为平民百姓的业主,实在是没有办法了。现在只有恳求政府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起法定职责,催促开发商补齐所欠税款,把发票开给我们,让我们早日办理好法定房产证。在此,先感谢领导了!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7-21
答复时间:
2025-07-21
答复单位: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答复内容:

  陆丰市东海花园业主通过网络留言反映:2015年购房至今仍未拿到房产,多次向开发商沟通发票和房产证问题均未得以解决,诉求开发商尽快开具发票并办理房产证,请求职能部门调查处理。经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实施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至今为止,我局没有收到开发商提交的申请材料。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财产的合法权益,我局已协调税务机关为开发商开通了税务开票“绿色通道”,并多次敦促开发商尽快申请办理一手房转移登记。

  根据《民法典〈合同编〉》关于合同具有相对性原则,权利人有权要求开发商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如若开发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建议市民通过法律诉讼方式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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