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夏天的娃
留言日期:
2025-06-14
主题:
外省籍硕士生来陆丰工作,住房和生活补贴有多少?
内容:
您好,本人是河北籍2025届硕士生。了解到《陆丰市人才计划》陆委字〔2022〕5号:凡新引进到我市就业、没有享受过住房补贴优惠政策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和技术技能人才,与我市签订工作合同5年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安家费。40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取得硕士学位)19万元。硕士每人每年生活补贴1.2万元。凡新引进到我市事业单位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我市签订工作合同5年及以上的,在我市5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房票补贴,按购房款的50%,一次性最高给予硕士研究生10万元。 市属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等的专项工作经费、安家费、岗位补贴、生活补贴等,由单位和市财政各承担50%。 如果我来到陆丰中广核工作,现在的人才引进政策是怎样的呢?每年住房补贴和生活补贴有多少?有没有变化?安家费19万是否和企业给的安家费分别发放,麻烦您告知,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6-14
答复时间:
2025-06-18
答复单位:
陆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根据《关于印发陆丰市贯彻落实〈汕尾市“善美英才”计划实施细则〉》(陆委人才通〔2024〕4号)文件,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上述文件第三大点第(十一)项综合类人才补贴的条件为:1.申领条件:(1)符合汕尾市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备案、录用条件所新引进的各类人才;(2)与陆丰市相关企事业单位签订5年以上合同;(3)在陆丰市缴纳社保满6个月以上且不停缴;(4)经用人单位考核且考核合格的各类人才。2.申领对象:2023年11月2日之后引进的人才;3.申领标准:(7)硕士研究生:工作研发经费15万元,生活补贴5万元,一次性人才房票10万元。

二、根据上述文件第四大点第6小点:根据《汕尾“善美英才”计划》规定,该计划实施之日(2023年11月2日)前已引进的人才、团队,按原人才计划政策规定执行。该计划实施以后,原《陆丰市人才计划》(陆委字〔2022〕5号)同时废止。

  因此,您留言所描述的“到陆丰中广核工作的假设”,要依据当年度陆丰中广核岗位设置的情况是否符合上述硕士研究生人才补贴申领的各项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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