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鱼丸汤
留言日期:
2024-05-15
主题:
不动产证
内容:
办理住房不动产证时未注明份额,标记为共同拥有,是否能够在证件上更正份额?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5-15
答复时间:
2024-05-15
答复单位: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广东省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总则6.1.3,请共有人携带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共有分摊证明等材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申请办理更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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