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陈国浚
留言日期:
2024-01-16
主题:
应届硕士毕业生党籍转回一直没接收,想请求这边提供联系方式方便联系沟通
内容:
您好,我是陈国浚,广东省陆丰市东海镇人,家庭住址为广东省陆丰市东海镇龙潭村,今年研究生毕业于华南农业大学。 5月份时让家属前往广东省陆丰市东海镇龙潭村党支部陈述了需要将党籍转回居住地,龙潭村党支部工作人员表示同意,并提供了具体党支部名称(未提供党支部联系方式)。后毕业学校按照该名称发起了党关系的转移,但龙潭村党支部久久未审批,家人年龄较大,文化水平较低与之沟通极其困难因而不敢多麻烦,希望这边可以提供一下该党支部联系方式,以便我联系进行沟通。万分感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1-16
答复时间:
2024-01-17
答复单位:
陆丰市东海街道
答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

       您好,《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中规定: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我街道截至目前暂未在党务系统接收到陈国浚的介绍信,请市民和学校确认情况。同时,若本人确实是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且居住在我街道龙潭村,确需办理党组织转接关系,可致电东海街道党建办公室0660-8992667进行咨询,及时将组织关系转移到东海街道党工委,届时请携带党员档案到街道党建办进行审档后进行组织关系转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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