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hotym
留言日期:
2022-07-14
主题:
远光灯违规使用和违规停车和机动车辆在人行道前为减速未礼让行人
内容:
1远光灯的使用方法是无路灯或者照明不良的情况下使用的,但遇到行人和对向车道来车时,与行人交会时要改换信号灯,但是每次晚上出去时都能被机动车与电动摩托车的大灯弄得炫目,这是一种不文明的现象和建设文明陆丰的道路相反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的地点内停放车辆,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而烈士陵园门口,人民广场附近,人民路上经常有车辆停在人行道上,希望能处置这一违法行为 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辆经人行道时应减速慢行,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停车礼让”而陆丰的绝大部分汽车车主都没有遵守着一条规定,望政府人员能够加强管理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2-07-14
答复时间:
2022-07-18
答复单位:
陆丰市公安局
答复内容: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建议。对于留言中提出的三个问题开展整治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于违规使用远光灯现象。因目前我市暂未安装违规使用远光灯的检测及抓拍设备,无法通过电子设备实时对车辆违规使用远光灯行为进行查处,人工查处的难度较大,取证较困难。目前,交警部门在日常执法执勤过程中已加强对违规使用远光灯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将积极推动购置安装违规使用远光灯检测及抓拍设备。

二、对于车辆乱停乱放的现象。7月份以来,交警大队已调配全市各交警中队警力,全警出动在陆城范围多次开展拉网式交通秩序整治和管控行动,车辆乱停乱放为重点查处行为之一。通过近期的整治,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已有所好转,但是仍有部分市民依旧不按规定停放车辆。下来,交警大队在加大整治力度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力求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及遵纪守法意识,营造安全、文明出行的交通环境。

三、对于机动车辆在人行道前未减速未礼让行人的现象。近段时间,陆丰市公安局持续开展交通安全文明劝导活动。每日重点时段在全市各主要路口安排警力上岗,对驾乘摩电车辆不佩戴安全头盔、超员超载、不礼让行人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教育。同时,陆丰市公安局正推进对全市各主要路口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监控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完成后,将可通过电子警察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行为进行抓拍及查处。


满意度: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