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2023-10-24 10: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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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0000013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1月1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陆丰市行政新区永平路北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660-8823963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四至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陆丰市光地医院 | 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 陆丰市博美镇光地医院 | 东北段至陆丰市博美镇点石村新乡经济合作社土地交界、南段至陆丰市光地医院土地交界;南至陆丰市光地医院土地交界;西至陆丰市博美镇点石村新乡经济合作社土地、陆丰市光地医院土地交界;北至陆丰市博美镇点石村新乡经济合作社土地、陆丰市光地医院土地交界 | 264563.8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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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