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2023-10-24 10:19:57 本网 字体:

  编号:0000013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1月1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陆丰市行政新区永平路北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660-8823963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四至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陆丰市光地医院

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陆丰市博美镇光地医院

东北段至陆丰市博美镇点石村新乡经济合作社土地交界、南段至陆丰市光地医院土地交界;南至陆丰市光地医院土地交界;西至陆丰市博美镇点石村新乡经济合作社土地、陆丰市光地医院土地交界;北至陆丰市博美镇点石村新乡经济合作社土地、陆丰市光地医院土地交界

264563.86㎡

  公告单位: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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